衛生稽查在查什麼?
出門吃飯看到「限期改善」會怕嗎?先搞懂稽查在查什麼、結果用語是什麼意思。以下整理自官方法規,附原始連結。
📜 稽查依據
依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第 8 條, 食品業者的人員、場所、設施與品保都應符合 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》 (簡稱 GHP)。衛生主管機關就是依這套規範到店稽查。
🔍 主要查這些項目
場所環境
建築與作業場所清潔、地面牆面天花板維護、照明通風、防止病媒(蟑螂老鼠)侵入。
設施
用水須符合飲用水標準、洗手設施、廁所、排水與廢棄物處理。
設備器具
與食品接觸的器具材質安全、清潔消毒、不生鏽不破損。
人員衛生
從業人員健康檢查、不得罹患有礙衛生疾病、正確洗手、穿戴整潔衣帽口罩。
原料與倉儲
原材料驗收與管制、先進先出、離牆離地存放、冷藏冷凍溫度管制、標示有效日期。
餐飲作業
生熟食分開、防交叉污染;熱存食品中心溫度 ≥ 60°C、冷藏 ≤ 7°C、冷凍 ≤ -18°C。
🏷️ 稽查結果用語的意思
合格
稽查當下符合良好衛生規範。
複查合格
前次稽查有缺失,經限期改善後複查,已改善符合規範。
輔導改善
發現缺失(多為程度較輕),由稽查人員輔導、要求限期改善。
限期改善
發現缺失,要求在期限內改善;屆期會複查。
複查不合格
限期改善期滿複查,仍未改善符合規範。
⚠️ 重要:「限期改善/輔導改善」是要求店家限期把缺失改好,不等於停業,也不是食物中毒。 稽查結果是「那一次稽查當下」的狀況,店家之後可能已改善。出門吃飯前,把它當參考之一就好。
📚 法規原文
本頁整理自衛生福利部公開法規與台中市食藥安全處 GHP 稽查資料,僅供理解參考;法律效力以官方原文為準。